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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石家庄考区2015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2015年07月27日
石家庄考区2015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将于2015年8月6日开始发放,具体发放细则如下: 一、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为:2015年8月6日至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集中时间内及时领取证书的人员,可于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6个月内领取(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超过6个月仍未领取证书的,管理机构将不再负责证书保管工作,如有遗失或毁损,个人自负。 二、发放规则 考生应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不清楚自己所报辖区的考生,可事先登陆“河北省会计信息网”(www.hebkjxx.cn),点击首页右上角“会计人员信息验证查询”,查询个人档案信息,按照档案信息中“现所在地行政区划”所示内容,联系相应辖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三、携带资料 本季度考试合格的考生领取证书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遗失可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带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证件无效。 他人代领证书,应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发放地址 属于石家庄市市辖区(不包括各区县)的考试合格人员请按本通知要求携带个人资料到湘江道39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区第一教学楼一层领取。石家庄考区其它辖区的考生请到各自辖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石家庄各县区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请登陆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公益)“办事指南”栏目中查询。
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 2015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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